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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全球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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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宣導專區

發布日期:112-01-10

更新日期:112-01-10

發布單位:保安警察第五總隊

宣導「政府採購法查核金額、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」修正案
宣導「政府採購法查核金額、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」修正案

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12月23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798號令,旨案修正(調整)金額如下,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:
一、查核金額:工程及財物採購為新臺幣5000萬元;勞務採購為新臺幣1000萬元。
二、公告金額:工程、財物及勞務採購為新臺幣150萬元。
三、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:為新臺幣15萬元以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