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9月3日16時50分許,高雄市岡山區岡燕路與大德二路路口發生2部重型機車擦撞交通事故,造成其中1名騎士左腳輕微擦傷。當時第三大隊第一中隊警員謝〇〇、吳〇〇擔服岡山園區大門警衛勤務,執勤期間除依規定執行園區門禁管制外,並持續注意園區周邊人車往來及道路交通狀況。
謝員於執勤期間發現園區大門前路口發生交通事故,考量事故現場仍有車輛持續通行,為避免衍生交通壅塞或二次事故,隨即前往事故現場協助疏導車流,並維護現場安全;吳員則持續執行大門警衛勤務,同時通報大隊勤務指揮中心,由值勤員聯繫岡山分局壽天派出所派員前往處理。另由小隊長關〇〇協助查抄相關資料,以利後續掌握事故狀況。
壽天派出所員警於17時許抵達現場後接續處理,謝員遂配合完成現場交接並返回執行原警衛勤務。此次勤務中,謝、吳2員能於執勤期間主動留意園區周邊交通狀況,於發現事故後即時採取適當處置並完成通報,有效降低現場交通安全風險,展現執勤人員高度警覺及臨場應變能力。